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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勞工教育活動 -- 什麼是勞保年金?國民... 勞工新聞區 發言人 2008/8/19 14:25
回覆: 勞工教育活動 -- 什麼是勞保年金?國民... 勞工新聞區 發言人 2008/7/22 12:48
加入工會有何保障 勞資問題及解答 發言人 2008/6/6 14:59

相關法規 : 撘載危險物品車輛於高速公路之超車最新規定!!
發表人 發言人 於 2008/11/16 7:42:51 (389 人讀取)

公告自97年7月1日起,危險物品車輛行經高速公路交流道前後路段,得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。

主旨:公告自97年7月1日起,危險物品車輛行經高速公路交流道前後路段,得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。
依據:
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五條。
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第十九條第三項。
公告事項:
前揭實施範圍,為現有交流道出口前之出口預告「右線」標誌(設於減速車道起點上游約1公里處)至入口第1組速限標誌(設於加速車道終點下游約400公尺處)之路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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